EN50155-2017 轨道车辆上的电子产品 盐雾试验标准分析
发布时间:2020-06-07 12:56:00
EN50155-2017 13.4.10 节轨道车辆上的电子产品 盐雾试验标准分析
1 试验目的
考核被试品在经受盐雾环境后是否能正常工作,外观是否会锈蚀。
2 参考标准
IEC 60068-2-11-1981 (test Ka)。
3 试验条件
温度:(35±2)℃;
NaCl 浓度:(5±1)%;
pH 值:6.5~7.2;
盐溶液沉降率:(1.0~2.0)mL/cm2.h;
使用时间:48h。
4 试验步骤
a) 将进行性能检测后的被试品(正常使用状态)安装在盐雾试验箱内;
b) 将试验箱温度升至(35±2)℃并保持;
c) 开启喷雾,并持续喷雾 48h;
d) 喷雾结束后,取出被试品用自来水冲洗 5min;
e) 在实验室大气条件下放置(1~2)h 进行恢复。
5 试验要求
设备要求:盐雾箱的连续不间断喷雾能力至少需要达到 48h;
结果要求:试验后目视检查被试品;操作检查不应有任何故障或损坏,能够正常工作。